答辩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
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如果有代理人,还需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并注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
答辩缘由:
简要说明答辩人因何种案件进行答辩。
答辩理由:
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答辩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答辩请求:
如有具体的答辩请求,应在此部分明确列出。
结尾:
包括致送机关、答辩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以及附项,如答辩状副本份数等。
答辩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书写,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书写。在书写答辩状时,应注意规范性和条理性,确保内容清晰、准确,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指导,可以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咨询,获取最新的起诉状和答辩状模板,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