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通常涉及以下几种类型:
医疗过失纠纷
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或护理工作中的过失引起的纠纷。
无过失医疗纠纷
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诊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等,这些通常与医疗人员无直接关系。
医源性纠纷
由手术、用药、护理、医院管理、医务人员言语不当、故意挑拨、不遵守医疗保密制度等因素引起。
非医源性纠纷
患方不配合诊治、缺乏医学知识无法面对疾病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或后遗症状等。
医疗合同纠纷
医方与患方对医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权利义务的争议。
医疗侵权纠纷
医疗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人身损害事实引起的纠纷
包括因医疗过失、并发症和疾病发展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诊断错误
医生在诊断时可能出现漏诊、误诊或延误诊断的情况。
手术事故
手术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患者出现并发症或伤害。
药物错误
医务人员在给患者开具药物处方或给药过程中的失误。
护理不当
医务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过失。
法律纠纷
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情况,如医疗事故赔偿、医生执业权益保护等。
患者权益保护
关注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如医疗事故赔偿、医疗质量监督、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
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通常包括医患沟通、调解和第三方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