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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集团怎么判刑

盗窃集团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数额较大: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数额标准包括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数额标准包括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数额标准包括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其他严重情节:

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特别严重情节:

包括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等情形,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些规定为法院在审理盗窃集团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量刑依据,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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