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类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加工合同:
承揽人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
定作合同:
承揽人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
修理合同:
承揽人为定作人修复损坏的物品,使其恢复原状,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
复制合同: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制作一个或数个成品,定作人接受复制品并支付价款。
测试合同: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物品或产品进行测试,确保其满足特定标准,定作人支付测试费用。
检验合同:
承揽人对定作人的物品或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定作人支付检验费用。
此外,承揽合同还可能包括其他类型的工作,如测绘、装配、包装、装演、印染、化验、翻译、出版等。
需要注意的是,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