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接收函是指 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它是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重要手续,用于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包括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无隶属关系的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包括:
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个人进行测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便办理接收函。
应届身份的同学办理:
适用于应届生身份的同学,作为人才市场接收应届学生档案的凭证,根据三方协议书开具。
报到证办理:
学校在学生毕业前会根据接收函和三方协议开具报到证,派遣学生的档案。
及时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证发下来后,需及时到相应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国有单位的到国有单位,人才市场的到人才市场。
建议在办理深圳接收函时,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