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能,也称为政府职能,是指 政府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所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体现着政府公共行政活动的基本性质和基本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质的反映,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实质和核心。
行政职能的核心价值在于回答政府“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涉及职权范围、职责深度和职权方式。行政职能既包括政府的行政职责,也包括政府的行政功能,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能的辩证统一。
行政职能包括多个方面,如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等。具体职责包括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等,以及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执行行政决定和命令等。
行政职能的特点包括阶级性与公共性、执行性与强制性、多样性、动态性和整体性。行政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其行使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同时,行政职能的发挥程度也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
综上所述,行政职能是政府在社会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涉及多个方面,具有执行性、强制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并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