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票质押爆仓后,通常采取的措施包括:
与质权人协商
出质人与质权人(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就质押股票的处理进行协商。
可能的措施包括解除质押、补充质押、延期购回等。
法律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出质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要求以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以优先受偿。
紧急停牌
上市公司可能会选择紧急停牌,以延缓爆仓危机的彻底爆发。
国资国企介入
在某些情况下,国资国企可能会通过股份转让等方式介入,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或提供支持。
金融资本介入
金融资本也可能通过股份转让或其他方式介入,帮助解决质押股票的问题。
这些措施旨在避免股价大跌,保护投资者利益,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上市公司、质权人以及监管机构的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