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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征收有哪些补偿

林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土地补偿费

一般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

包括林木、苗木、青苗等的补偿,具体标准根据林木类型、胸径大小、种植年限等因素确定。

例如,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径5至20厘米的,按实有材积价值的60%至80%补偿。苗圃苗木、经济林、薪炭林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

森林植被恢复费

专门用于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费用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具体标准如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

其他补偿

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以上各项补偿标准及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项目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当地最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详细咨询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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