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人员的抓捕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发布通缉令:
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发动群众举报和协查。通缉令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以便公众提供线索。
悬赏:
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一旦核实,举报人将会得到奖励。
定点蹲守:
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蹲守,以便抓捕。
电话跟踪:
在获得相关审批后,通过技术手段对嫌疑人的手机进行定位和跟踪,以便实施抓捕。
身份证跟踪:
嫌疑人使用身份证进行住宿登记时,公安系统会显示其入住信息,从而可以实施抓捕。
网上追逃: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查询、比对和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这种方法适用范围广,可以包括各类在逃人员。
属地公安机关配合:
大量的逃犯罪嫌疑人需要通过属地的公安派出所等机关协助调查抓捕。
自首:
如果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从轻处理。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获得较为宽大的处理。
信息比对和摸排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信息比对和细致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通过蹲守等方式果断出击实施抓捕。
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提高抓捕在逃人员的成功率。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些手段,确保在逃人员能够被及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