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主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银行帐号证明。
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应证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等。
建议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准备齐全,避免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