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自费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自费药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赔偿中不包括自费药品。
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承担。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保险公司的限额,或者属于保险免赔的情形,那么超出部分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非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
例如,维修被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如果这些费用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内,也需要由车主承担。
非经营性车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如果车辆因事故无法继续使用,车主需要承担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车主在交通事故中需要自费的项目主要包括自费药品、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非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以及非经营性车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赔付范围和免赔事项,以减少事故发生后自费项目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