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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起诉在哪里

法院离婚起诉的地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般原则 :离婚诉讼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该地即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时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特殊情况

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原告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就到起诉时被告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仅被告离开住所超过1年,原告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也可以到自己(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涉外情况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某国登记的,并且夫妻双方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那么根据国际民事诉讼规则,双方也可以选择在婚姻登记地所在国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共同居住地

如果夫妻双方在中国境内有共同居住地,也可以选择在这个地方的法院起诉。

建议

确定被告住所地:

首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如果被告在国内,通常是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考虑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需要考虑在原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了解涉外规定:如果涉及涉外婚姻,需特别注意国际民事诉讼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选择最合适的法院进行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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