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三的执行程序如下:
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受理
法院会受理申请,并对案件进行审查,核实判决或裁定的有效性,确认被告人确实未履行相关义务。
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发出执行通知
一旦确认需要强制执行,法院会向被告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
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但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
如果被告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要求第三人直接向原告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法院可以裁定执行第三人。
建议
准备材料:确保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齐全,包括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等。
配合法院: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咨询: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