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也称为网络著作权,是指 著作权人对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网络版权包含了两层含义:
传统作品的网络传播权:
当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中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限的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网上数字作品的权利:
包括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这些权利适用于网络环境中的数字作品,如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
网络版权的目的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转载、传播其作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
建议:在涉及网络版权的问题时,应明确权利人的权利范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使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