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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仲裁受理

仲裁受理是指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条件,从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具体而言,仲裁受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属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必须有仲裁协议

必须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案件必须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通常是五个工作日)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将通知当事人受理并告知相关程序;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仲裁受理是仲裁程序启动的重要环节,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及立案条件的确认,确保仲裁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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