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科大学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详细的指南:
落户条件
学历要求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无房要求:
若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
有工作单位:
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无工作单位:
若申请人无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落户流程
准备材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的相关材料
选择落户地
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没有住房,但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办理落户
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需要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开具准迁证后,回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在40天以内携带规定材料回到成都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学历要求:
必须是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专升本、成教、函授等。
年龄限制: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材料准备:
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部分证件可以当亲属关系证明,如独生子女证或同一户口本。
系统使用:
若已落实工作单位,需通过系统提交准确的工作单位信息,获取档案(户口)接收机构的详细信息,并填写“三方协议”。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成都本科毕业生可以顺利完成落户手续。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