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辞职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期内,则提前三天通知。
辞职申请:
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审批流程:
人力资源部将辞职申请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安排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
按照《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的内容进行工作交接,并由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财务结算:
财务部结清相关款项,如借款等,并办理保险减员手续。
工资发放:
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并发放工资。
离职证明: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社保和档案转移:
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如有培训费用等特殊条款,需按照协议执行。
请确保遵循以上流程,并与用人单位保持良好沟通,以便顺利完成离职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违法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