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不合格的情况可以分为两大类: 不合格和瑕疵。
食品标签不合格
定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食品标签不合格是指标签内容存在虚假标注,可能误导消费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处罚: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同时,该食品需要被召回。
食品标签瑕疵
定义: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食品标签瑕疵是指标签、说明书存在一些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小问题。
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食品标签不合格的具体情形:
文字、符号、数字的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繁体字,或者外文翻译不准确以及外文字号、字高大于中文等。
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对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
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称或者简称等不规范。
营养成分表、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0”界限值、标示单位不规范。
对有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标注了“未添加”,但未按照规定标示具体含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没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建议: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标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因标签问题导致法律风险和消费者投诉。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市场中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