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路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全程监管。该部门还会委托其他相关机构,例如路灯管理所,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市政部门或城市规划部门: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其中包括道路、绿化、水利、环卫等方面的工作。市政部门下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路灯的维护、修理和灯光管理,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
与电力公司共同负责路灯的管理,包括日常维护、更换灯泡、安装新款路灯以及更改路灯开关时间等。
电力部门:
负责路灯的供电和日常维护。路灯的所有权单位和管理单位隶属于本地区电力部门的路灯管理处,拥有管理权。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并委托其他有关机构进行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综上所述,路灯的管理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总体监管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市政部门或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包括路灯的维护。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与电力公司共同负责路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电力部门负责路灯的供电和日常维护。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照明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时,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市政服务热线或路灯管理所等具体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以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