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开罚单,这通常是在特定的试点政策下进行的。根据提供的信息,2018年1月至9月底,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六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在交通管理方面,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这意味着,在试点期间,城管被授权处理一些特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停放车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试点政策通常有时间限制,并且城管的主要职责通常是处理与城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相关的问题,如非法占道经营、乱丢垃圾等。交通管理,包括违章停车的处罚,通常是交通警察的职责。
因此,城管开罚单应被视为特殊情况下的试点政策,并不表示这是城管的常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