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时间如下:
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房产税是每年征收一次,但具体缴纳期限会因地区而异。通常,缴纳期限分为4月和10月两个时间点。具体缴纳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期限的省级规定:
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不同地区的缴纳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税单发放时间:
房产税的税单通常在每年的12月发出,征收的是来年的房产税。例如,如果现在收到税单,那么征收的是2025年的房产税。
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收时间为每年一次,具体缴纳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通常分为4月和10月两个时间点。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产税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