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在正式劳动合同开始前的一段时间,用以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项工作。以下是试用期需要注意的几点:
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能由一方强行规定。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的包含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将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
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禁止变相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得通过试岗、适应期、实习期等方式规避法律,这些变相的试用期应视为试用期。
明确录用条件
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与劳动者明确录用条件,并由劳动者签名确认。
这些注意事项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试用期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