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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什么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 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具体来说,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无法完成工作任务:

劳动者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或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包括达到预定的工作标准或绩效指标。

无法达到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劳动者的表现无法与同岗位的其他人员相比,无法完成相同的工作量或职责。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

用人单位不能通过故意提高工作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这种做法被视为不公平的劳动条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即使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他们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提供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此外,劳动者也有权在不能胜任工作时要求培训或调整岗位,以改善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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