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年检报告书或年度报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后生成。
2. 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年报公示,需提供该证明,并加盖企业印章。
3.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执照正本复印件4份。
4.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A4)。
5.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A4)。
6. 公章和法人章。
7.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8. 企业联系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法人及联系人手机。
9.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10.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1.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部分公司有此要求)。
12. 分支机构的相关材料(若有):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以上资料需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准备,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