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理护照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需要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的《居民户口簿》
-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公证书等)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或人民武装警察需要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武警警官证》作为身份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宁波市驻扎部队的现役军人需要提交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XXX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宁波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需要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在宁波市就业、就学的非本省户籍人员需要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建议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亲自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