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费的发放时间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具体的征收实施规定。以下是过渡费发放的一般规定:
搬迁之前发放:
过渡费通常在搬迁之前就会发放。房屋征收时采用的是先补偿后征收的模式,因此过渡费作为被征收人的临时安置费用,会在搬迁前支付。
协议生效后3日内:
被征迁村的过渡费发放时间为协议生效后,征收实施人发布书面搬迁通知后的3日内。交钥匙后7日内,征收实施人会将过渡费以存折或存单的形式发放给被征收村(居)民。
具体发放时间:
过渡费的发放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项目而异。例如,某些地区可能会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发放过渡费。
其他注意事项:
过渡费的发放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征收进度、政策变化等。因此,被征收人需要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以确保按时领取过渡费。
综上所述,过渡费的发放时间一般为搬迁之前或协议生效后3日内,具体发放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项目而异。建议被征收人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并与征收实施单位保持沟通,以确保顺利领取过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