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恐吓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量刑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死亡恐吓的量刑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况: 以威胁杀害他人为幌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可能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
致人死亡:恐吓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可能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或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九十三条,可能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实际处理中,不同的死亡威胁案件具有各自独特的情况和特征,因此必须依据这些具体的事实情况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