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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店忌讳什么

清真店的主要禁忌包括:

禁食猪肉:

猪肉及其衍生产品如猪油、培根、火腿等被伊斯兰教视为不洁之物,严格禁止食用。

禁止动物血液:

所有形式的动物血液都不允许食用,因为血液被认为是不洁的。

非正确方式屠宰的动物:

动物必须按照伊斯兰教的屠宰方式(即“哈拉尔”屠宰法)进行屠宰,并且在屠宰过程中要念诵安拉的名字。非伊斯兰教徒屠宰的动物肉不符合清真饮食要求。

自死动物:

自然死亡或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死亡的动物肉也不可食用,因为这可能携带病菌,不符合卫生和健康要求。

食肉猛兽和猛禽:

以其他动物为食的猛兽和猛禽,如狮子、老虎、狼以及鹰、鹫等,其肉也被视为不可食用。

禁止酒精饮料和麻醉性物质:

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以及其他能够引起精神恍惚或麻醉效果的物质,如毒品,都是严格禁止的。

避免使用外来食品:

尤其是猪肉或其他禁忌食物,以确保食品符合清真饮食规定。

禁止在饭店喝酒和抽烟:

这些行为在清真饭店中是不被允许的。

餐桌礼仪:

餐桌上的饭菜必须吃完,不能挥霍和浪费。

卫生和食品质量:

清真饭店需严格遵守卫生和食品质量标准,使用高质量的食材,违反这些标准也是被忌讳的行为。

共用餐具:

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一般忌讳和避讳与汉民共用餐具,他们在家招待客人时会用专用的茶杯。

避免使用左手:

在递拿物品或付钱时,必须使用右手,左手被认为是不纯洁的。

这些禁忌旨在确保清真食品符合伊斯兰教教法的规定,维护饮食的卫生和清洁。在清真店用餐或购买食品时,遵守这些禁忌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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