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
包括治疗工伤的费用,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等,标准参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康复治疗费:
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需要康复治疗的,参照工伤保险基金的标准。
辅助器具费:
如果工伤员工需要安装、使用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
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如果工伤员工需要生活护理,参照工伤保险基金标准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伤残津贴: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员工,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
工亡待遇:
如果是工亡,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工伤员工在治疗、康复和休养期间的基本生活,减轻其经济负担,并尽可能恢复其工作能力。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