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旨在帮助那些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具体来说,农村低保对象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 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2.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3.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民。
4. 持有本地农业户口,且家庭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最低保障标准的村民。
5. 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居民。
6. 单亲家庭或家中有大学生,教育支出大的家庭。
7. 因灾、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预料因素导致家中财物被毁,重新返贫的农民。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都能享受低保,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并且经过当地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此外,国家正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审核和管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群,确保低保资源能够真正用于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