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员工薪酬及福利费用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薪酬。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支出。
生产经营相关费用
企业为生产经营所支付的原材料采购费、运输费、租金等支出。
借款利息及财务费用
企业融资时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和其他借款利息,前提是这些借款资金必须用于生产经营。
广告及宣传费用
企业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时支付的广告费用,通常可以扣除广告费用总额的15%,超过部分需要按摊销方式逐年扣除。
研发费用
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工资薪金支出
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100%扣除,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职工福利费支出
包括节日礼物、生日礼物等福利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用于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的培训和学习活动费用,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内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支出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益等,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企业为支持党组织工作而投入的经费,在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支出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他特定支出
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继续教育、职业培训费用。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
赡养老人的支出。
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住房租赁和购买方面的支出。
这些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作为减免费用,减少企业纳税义务。企业需要确保这些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凭证以证明其税前扣除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