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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从哪个法院

起诉对方时,应前往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具体管辖法院的选择如下:

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

被告下落不明:

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纠纷: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的法院管辖。

公司纠纷: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管辖:

如果借款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地,则到约定的法院起诉,但约定的法院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

如果案件标的较大,可能需要到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选择起诉法院时,首先要考虑一般原则,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合同中有约定,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在多个被告分布在不同法院辖区时,原告可以选择任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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