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欠款时,可以填写以下几种凭证:
收据
收据是证明收款方收到货款的证据,上面会列明收款人的名称、收到货款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付款日期等重要信息。收据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
付款凭证
归还现金时,除了收据,还可以使用付款凭证作为交易的记录。
借款协议或借据
这些文件也可以作为收回欠款的凭据。
银行回单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偿还欠款,银行回单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收款凭证
企业偿还前欠货款时,需要编制收款凭证,记录收款的时间、金额、来源等关键信息。
记账凭证
当职工个人归还借款时,应另外开收据,并根据该收据填制记账凭证。例如,借方记为“库存现金”,贷方记为“其他应收款”。
欠条或借条
如果借款人已经还清了所欠的所有款,可以将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销毁,不必再写收条。
建议
选择合适的凭证:根据具体的还款方式和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凭证。例如,通过银行转账偿还货款,应使用银行回单作为凭证;如果借款人直接归还现金,则可以使用收据或付款凭证。
确保凭证的完整性:无论使用哪种凭证,都应确保其内容完整、准确,包括日期、金额、双方名称等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
保存凭证:收回欠款的凭证应妥善保存,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或审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