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到 多个层级的管理机构,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国务院下属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负责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
省级的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负责本省范围内的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市级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管理下,负责本市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
区级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在市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具体实施工作。
街道办事处:
负责具体执行棚户区改造的相关任务,包括与居民沟通、协调改造事宜等。
此外,房屋监管的关键职责归属市级棚改办公室。
综上所述,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多个层级的管理机构共同负责,确保改造工作的有序进行。建议您根据具体所在地区和实际情况,联系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