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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哪里处理的

交通事故的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财产损失事故,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如果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交通事故处理后,需要去事故认定书标明的地方交罚款,通常是交警队。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方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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