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常识

加重处罚有哪些

加重处罚通常是指在法定刑罚或行政处罚的基础上,根据特定情形对行为人给予更严厉的处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加重处罚情形:

挪用公款罪:

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罪:

与境外勾结从重处罚。

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制度罪:

与境外勾结加重处罚。

叛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

走私武器、弹药等:

武装掩护加重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

徇私或舞弊加重处罚。

出售、购买、运输货币伪造罪:

伪造出售或运输加重处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加重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

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加重处罚。

强奸罪: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加重处罚。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猥亵儿童加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

在行政处罚方面,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

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如使用恶劣手段、多次违法等。

妨碍、逃避或抗拒执法:

如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等。

其他法律规定的从重情形:

如利用职权实施违法行为等。

在刑事法律中,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故意伤害罪:

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或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诈骗罪: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盗窃罪: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

加重处罚的实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需要注意的是,加重处罚并不意味着超出法定刑罚范围,而是在法定刑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严厉程度。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