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继承的种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遗赠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法定继承
在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遗赠: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
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义务。
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这些继承方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遗产的合法、有序转移。建议在处理遗产继承时,优先考虑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以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并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