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如结婚证、房产证、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计生证明等。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材料清单,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