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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怎么侦查刑法

传销活动的侦查和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具体来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立案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证据收集

侦查传销案件时,应尽量收集相关的物证书证,包括推销组织的宣传资料、会员加入资料、缴纳费用记录、计酬和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时的加重处罚

包括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或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又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情形。

传销组织的认定

传销组织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成员之间以缴纳的“会费”“服务费”等为利润来源。

合并计算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时,单个或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举报与行政处罚

发现传销行为应向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举报,一般传销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侦查传销案件时,应重点收集相关证据,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和法律条文进行定罪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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