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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丢失怎么办

如果您的交通罚单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处理:

重新打印罚单并缴纳罚款

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到当地交警交通违法处理点,要求重新出具打印罚单,然后凭新罚单缴纳罚金。

查询违章记录并缴纳罚款

通过车牌号码和车辆发动机号或车架号在当地的交通违章查询网站查到相关记录,查询到本次违章的处理文书号后,直接到指定银行或自助终端缴纳罚金。

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重新打印罚单

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重新打出违章记录,并开具正式罚款收据。

缴纳滞纳金

如果超过15个工作日未缴纳罚款,每日将被收取罚款数额3%的滞纳金。注意,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建议您尽快采取以上方法之一,确保及时缴纳罚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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