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调查访问 (或调查询问):通过公开或秘密的方法,对与案件相关的人、事、物、相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是案件调查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审讯
(或讯问):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核实证据,查明案件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注意禁止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现场勘查:
经济犯罪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侦察部门为了查明事件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依法运用一定的战略和技术手段,调查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
摸底排查:
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调查部门在一定范围内逐一调查有犯罪条件的个人,发现线索,确定嫌疑人的调查措施。
控制销赃:
公安机关的调查部门组织专业力量,依靠大众,监视和控制犯罪分子可能出售赃物的相关场所,发现赃物,检查嫌疑人。
查账、查询和冻结存汇款:
通过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
技术侦查:
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侦查活动,如监听、监控、跟踪等。
内线侦查:
通过内部人员获取案件信息或证据。
搜查:
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现场进行搜索,以发现证据或物品。
收集证据:
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以及与涉案财物有关的各种证据。
税务核定:
对相关的税务记录进行核查,查明犯罪事实。
刑事技术鉴定:
对物证、书证等进行技术鉴定,以确定其性质和来源。
查缉犯罪嫌疑人:
通过侦查手段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其缉拿归案。
这些手段的运用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客观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