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诉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正本及副本
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被告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证据材料
与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证据应尽量完整、真实,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整理和装订。
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期限等事项。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涉及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材料。
涉及涉外诉讼的,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公证、认证材料。
律师函(如有)。
其他附加材料
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