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异议的裁定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十五日内作出裁定。具体流程如下:
立案: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异议申请后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
审查:
法院应当在立案后十五日内审查执行异议申请,如果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通知:
法院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五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如果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综上所述,执行异议的裁定时间一般为立案后十五日内,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