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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欺诈行为指哪些

消协所指的欺诈行为通常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采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陈述、承诺或其他手段,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进行不符合其真实意愿的消费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 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

3.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

4.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

5.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

6. 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7. 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8. 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

9. 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

10.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

11.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

12.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13. 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并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那么这种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欺诈消费者行为,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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