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股是指 实际出资人为凑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数而请来的不需要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股东。这个概念并非法律上的正式术语,而是人们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未实际出资股东的俗称。空股股东通常只是为了满足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人数要求而存在,他们既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
空股现象可能源于多种原因,包括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初故意虚假出资,以获取股东身份和相应的权益,或者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抽逃出资导致股份成为空股。空股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混乱,因为空股持有者通常不关心公司的发展,无法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影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日常运营。
此外,空股股权通常指的是未缴付资本的股权,在授权资本制度下,未缴付资本的空股股权并非不正常的公司法律现象。然而,空股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空股是指那些名义上持有股份但实际上并未实际出资或对公司经营管理没有实质性参与和贡献的股东,他们不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但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公司治理和法律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