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如果是计划外生育,则需要提供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有效身份证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内地居民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当页原件。现役军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成套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住房产权人书面申请书。 房屋权属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或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和抵押贷款合同。 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 有随迁人员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在军人部队驻地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还需提供军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申请川渝黔“跨省通办”的,还需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件,并按照规定流程前往派出所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上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