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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哪个部门负责

学校安全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 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安全考核目标,加强检查指导。

2. 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生安全教育。

4. 制定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5. 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此外,学校内部也需建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如政教处(或政保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普及,总务处负责师生食品、卫生、用水用电等安全,教导处负责实验、教学安全,信息处管理化学实验、药品安全等。

学校还应配备治安副校长,由当地派出所民警担任,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内部工作分工则由分管副校长带领政教处及保卫科负责,保卫科包括保卫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和门卫,主要负责校园及外围治安管理,政教处处理学校内围及学生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是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的重要任务,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确保校园环境安全、教学活动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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