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存款的期限主要 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冻结期限的总结:
一般冻结期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续冻期限
如果需要继续冻结,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原冻结期限的二分之一。
特殊情况下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法院可以解除保全。
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冻结期限及续冻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冻结存款的期限为六个月,但可以在到期前申请续冻,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原冻结期限的一半。如果案件有特殊需要,法院可以依法延长冻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