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产品的计税方法包括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从价计征
甲类卷烟:销售额 × 56%。
乙类卷烟:销售额 × 36%。
雪茄烟:销售额 × 36%。
烟丝:销售额 × 30%。
从量计征
生产环节:每支卷烟征收0.003元的从量税。
批发环节:每支卷烟额外征收0.005元的从量税。
复合计税方法
卷烟: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其他相关税费
增值税:销售额 × 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企业所得税:根据净利润计算,一般税率为25%。
烟叶税:根据烟叶收购金额计算,收购金额 = 收购价款 × (1 + 10%),税率为20%。
例子
假设一包零售价50元的香烟,其税款构成可能如下:
生产环节消费税:9.97元
批发环节消费税:3.99元
城建税:1.29元
教育费附加:0.55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0.37元
增值税:6.5元(50元 × 13%)
企业所得税: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其他税费: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总税款为上述各项之和。
请注意,税法和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具体计算时应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