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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径行裁定

径行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再审申请时,仅通过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材料,如申请书、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来决定是否驳回再审申请的一种审查方式。这种审查方式适用于再审事由明显成立或者明显不成立的情形,无需进行更深入的审查,如开庭审理或调阅原审卷宗。

径行裁定主要特点如下:

书面审查:

法院仅通过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涉及开庭审理或询问当事人。

效率性:

适用于再审事由明确的情况,可以快速作出裁定,提高司法效率。

适用情形:

通常适用于再审事由明显成立或不成立的案件,如审判组织不合法、审判人员未回避、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等。

需要注意的是,径行裁定并不等同于径行判决。径行判决是指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通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判决的方式。两者虽然都涉及不开庭审理,但径行裁定侧重于再审申请的审查,而径行判决侧重于上诉案件的审理。

综上所述,径行裁定是法院在再审审查中的一种高效、简便的审查方式,适用于再审事由明确且易于判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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